天呀!范爺終於出現了!!大陸女影星「范冰冰」因被捲入陰陽合約,至今個人微博已經超過3個月沒有更新,官媒於3日公布「目前案件事實已經查清」,范冰冰需要在期間內繳清高達台幣40億的金額,她本人也出面發出聲明,正式向外界說明,表達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愧疚,會依法籌措資金來繳納罰金!
▼范冰冰經過123天首發聲
(以上圖片翻攝自/網路)
范冰冰的聲明中,正式承認戲劇作品《大轟炸》和《爵跡2》等,戲約都有「拆分合同」漏稅行為,更坦言自己長期以來自己沒有擺正國家利益、社會利益及個人利益的關係,並已接受全力調查,她回想自己自身的演藝事業,並說到「諸多前輩和觀眾朋友的愛護,加上自己不斷努力,才在演藝方面取得成績。」,強調說「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,沒有人民群眾的愛護,就沒有范冰冰」,說明自己會記取教訓。
▼央視報導范冰冰事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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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這長達123天的煎熬,范冰冰承諾自己之後一定會講規矩、尊秩序,把最好的作品獻給大家時,也會監督公司的管理,而大家最關心的刑罰問題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201條的規定,因范冰冰是初犯,只要將追繳的稅款、滯納金及罰款如期繳清,就不會追究刑事責任。
▼范冰冰因這次陰陽合約需要繳納40幾億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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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范冰冰聲明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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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范冰冰致歉信全文】
最近一段時間,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、煎熬,進行了深刻的反思、反省,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羞愧、內疚,在這裡我向大家誠懇道歉!
長期以來,由於自己沒有擺正國家利益、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係,在影片《大轟炸》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現利用「拆分合同」等逃稅問題,我深感羞愧。這些天在配合稅務機關對我及我公司的稅務檢查中,我一直深刻反省:作為一個公眾人物,應該遵紀守法,起到社會和行業的模範帶頭作用,不應在經濟利益面前,喪失自我約束,放鬆管理,以致違法失守。在此,我誠懇地向社會、向愛護關心我的朋友,以及大眾,向國家稅務機關道歉。
對稅務機關調查後,依法做出的一系列處罰決定,我完全接受,我將按照稅務部門的最終處罰決定,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,籌措資金、補繳稅款、繳納罰款。
我從小喜歡藝術,又趕上了影視業蓬勃發展的好時機,在諸多前輩的提攜和觀眾朋友的愛護下,加之自己的不斷努力,這才在演藝方面取得了一點成績。作為一個演員,我常為自己能在世界舞台展示我國文化而自豪,並不遺餘力為此衝鋒。可以說,我每一點成績的取得,都離不開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支持。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,沒有人民群眾的愛護,就沒有范冰冰。
今天,我對自己的過錯深感惶恐不安!我辜負了國家對我的培養,辜負了社會對我的信任,也辜負了影迷對我的喜愛!在此,我再次向大家誠懇道歉!請大家原諒!
我相信,經過這次整頓,我會講規矩、遵秩序、重責任,在把好的作品獻給大家的同時,也要監督公司管理,守法經營,誠實守信,爭做富有文化內涵的好公司,為全社會傳播正能量!
再次向社會,向一直支持我的影迷,向關愛我的朋友家人,真誠的說一句,對不起!
*小宅女碎碎唸:過了這麼久,范冰冰終於發聲明稿了,不過被重罰44億不是小數字啊……@@(汗)